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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稿

平安信托投资山西高速项目完成股权交割

时间:2007-07-23   文章来源:中国平安   【字体: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第一单正式实施
平安信托投资山西高速项目完成股权交割

7月20日, “山西太长、长晋、晋焦高速公路公司股权交割仪式” 在山西太原召开,平安信托投资山西高速项目正式实施。该项目被誉为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第一单。

去年7月,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与山西省交通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开发公司)签署了山西省太原-长治、长治-晋城、晋城-焦作(山西段)的意向性《股权投资协议》,这是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第一单,也是中国平安获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后的首批执行项目。

太原-长治、长治-晋城、晋城-焦作(山西段)三条高速公路全长332公里,由隶属于交通厅的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总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原先由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长晋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受让方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投资本项目保险资金的受托人,与开发公司合资经营三高速公路公司。据悉,中国平安集团后续还将参与山西省内其他一些交通项目的投资。

中国平安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表示:山西太焦高速项目作为保险资金投资的首个基础设施项目,本次合作得到了中国保监会、山西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凝聚了多方的心血,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意味着保险业与其它行业的紧密协作已经达到了更高层次,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山西省交通厅总会计师张德仪表示:本次股权交割仪式是山西交通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重要成果,也是山西省交通厅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开展实质性全面合作的重要标志。转让太焦高速公路部分股权是山西省交通系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领域的又一重要成果,走出了一条利用保险资金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新路子,对于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政府负债和筹资压力,保障“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具有深远的影响。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顺通表示:转让太焦高速公路部分股权,是去年山西省在香港举办的“2006山西(香港)投资洽谈会”签约的347个项目中推进较快、落实较好的项目之一,是去年山西省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也是山西与平安保险集团合作、共赢的重要成果。这一项目是山西省深化投资体质改革、开放基础设施投资市场的成功范例,不仅对引进社会资本加快高速公路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升山西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山西省“十一五”交通又快又好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通车里程已达1752公里,居全国第9位,中部第2位。然而,建设资金不足,续建项目数量少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山西省交通厅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投资于新建高速公路。

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5%的寿险资金和2%的产险资金将获准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一般所需资金量较大、项目营运周期长,正好与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相匹配。据悉,平安信托在基础设施投资、物业投资、资产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都积累了成熟的业务经验,目前,中国保监会已批准平安保险集团以保险资金投资于山西太焦高速公路、湖北荆东高速公路、柳州自来水等多个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