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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通稿

中國平安發佈「新保險合同準則專項說明」及基於IFRS 17編制的2022年財務信息

時間:2023-07-19   文章來源:中國平安   【字體:       

 香港、上海,2023719-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公司」或「集團」,股份代碼:香港聯合交易所2318,上海證券交易所601318)發佈了《關於披露新保險合同準則專項說明的公告》,就新保險合同準則下的主要變化及實施影響進行專項說明,並披露了基於新保險合同準則編制的2022年財務信息。此前,中國平安已於4月26日發佈了新準則下的第一份季度業績報告,成為國內首批執行新保險合同準則的保險公司之一。

中國平安方面表示,新準則的切換不影響公司的業務實質和經營策略,公司產品策略不受影響,償付能力狀況不受影響,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實質不變。公告顯示,受新準則切換影響,中國平安總資產、總負債、淨資產變動幅度均在1%左右,實現了平穩切換。公司2022年度利潤指標呈現不同幅度上升,集團、壽險及健康險、產險的歸母營運利潤分別上升3%、2%、14%,歸母淨利潤分別上升33%、54%、14%。受新準則下保險合同收入計量方式變化的影響,2022年度集團基於國際會計準則的營業收入下降約19%。
 
為方便投資者及社會公眾進一步理解新準則對關鍵財務指標的影響,公司表示將持續披露如下重要財務指標:營運利潤及營運ROE(淨資產收益率),合同服務邊際(CSM,類似舊準則的「剩餘邊際」),新業務合同服務邊際(NBCSM,類似舊準則的「新業務貢獻」)並測算新業務利潤率(在新準則下,新業務利潤率=新業務CSM/保費現值),內含價值(EV)和新業務價值(NBV)等。
  
公告顯示,新準則下壽險及健康險業務保險合同收入受剔除投資成分、收入在提供服務的保險期間逐步確認影響,長期人身保險合同收入將大幅減少,但保費收入作為業務規模指標不受影響。平安壽險與健康險業務在新準則下,雖然保險合同損益確認時間發生變化,但驅動業務增長的經營要素未發生變化。壽險業務仍將繼續堅持以價值為核心的考核體系,重點關注利潤、新業務價值、投資和業務品質等指標。公告顯示,壽險與健康險業務的盈利核心來源從舊準則的剩餘邊際釋放調整為新準則的合同服務邊際攤銷。
 
公告也顯示,平安產險業務新舊準則切換整體影響較小。新準則下,絕大部分的產險業務仍以保費分配法來計量,綜合成本率(COR)仍是衡量業務盈利能力的關鍵指標。
 
據悉,2020年12月24日,財政部正式發佈了新保險合同準則,在保險服務收入確認、保險合同負債計量等方面作了較大修改,具體包括調整保險服務收入與保險服務費用的確認原則,修訂保險合同負債計量模型,修訂未賺利潤負債的計量,改變保險合同負債折現率編制方法,優化資產負債會計匹配等。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自2023年起執行,其他企業最晚於2026年起執行。
 
中國平安表示,在新舊準則的切換過程中,為全面保障新準則實施的系統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公司需要更多的時間觀察和分析,將持續開展日常監測、收集市場回饋,並依託公司覆蓋全流程的數字化經營體系,適時優化披露、強化數據驅動。未來,公司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客戶需求為導向推動經營的高質量發展,不斷升級保險產品體系,踐行國際化水平的公司治理,保持償付能力、投資收益與資產負債管理長期穩健,為客戶、股東、員工和社會貢獻可持續增長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