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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稿

平安信用卡推出“意外/疾病身故免还款”特别保障

时间:2009-08-26   文章来源:中国平安   【字体:       

平安信用卡推出“意外/疾病身故免还款”特别保障

平安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其平安信用卡账户中尚未偿还的款项,将有机会被豁免——这是近期平安银行面向全体平安信用卡客户推出的“平安守护”信用卡账务特别豁免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平安守护”保障计划)。

“平安守护”保障计划由平安信用卡持卡人自愿加入,加入该计划的平安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出现上述意外身故或疾病导致身故的情形,其账户欠款将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平安银行在收到保险金后会免去持卡人的相关债务,其亲属无需再为持卡人承担偿债的义务,持卡人因此获得“意外/疾病身故还款豁免”的保障。

据了解,平安信用卡持卡人加入“平安守护”保障计划后,每月只需按照当期账单金额的万分之四缴纳保费(最低1元,最高5元封顶,如果当期账单为零,则无需缴纳本期保费),就可以获得该保障。所有保费均通过平安信用卡进行代扣缴,当月保费将在下个月账单中出现,持卡人只要像往常一样还款即可获得保障。

据悉,6月底平安银行已先期在福州地区试点推出该计划,获得持卡人欢迎,仅1个月时间就有超过500名持卡人申请该保障。相较国内少数已推出类似保障的银行卡,平安信用卡推出的“平安守护”保障计划具有以下优势:

一、保障范围更广:首先,“平安守护”保障计划所提供的保障将以往仅针对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提供保障扩展到了持卡人可能遭遇的疾病身故;其次,以往国内银行在提供信用卡“意外免还款”保障时,要么对保障金额进行限定,超出限额的部分依然需要持卡人或亲属承担;要么限定了可享受保障的卡种;而平安银行将保障持卡人身故时平安信用卡账户内全部应偿还金额,且平安银行发行的所有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参与计划、享受保障。

二、保费金额计算更人性化。“平安守护”保障计划也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以往国内银行均以3个月或一年为一个保障期间,一次性收取持卡人9元至20元不等的保费,这对客户而言,意味着在无论账单金额大小,承担的保费是同等的。 而“平安守护”保障计划按月、按持卡人当期账单金额计算保费,客户每月承担的保费随其账单金额多少上下浮动,最低1元,最多也不过是5元,而如果当月客户账单金额为0,则不需要缴纳保费,不仅保费更低,计费方式也更合理。

三、“平安守护”保障计划申请与退出机制非常灵活、便利。新申请平安信用卡的客户可直接通过申请书勾选,已持平安信用卡客户可登录平安信用卡网上银行加入该计划,保障从核卡次日或者网上申请次日起生效。持卡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申请退出该计划,相关保障将于申请后次期账单日后失效。

平安银行信用卡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卡“意外免还款”保障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不仅持卡人意外、疾病导致身故可以获得保障,甚至在失业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保障。此次,平安银行借鉴国外成熟的信用卡服务经验,依托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平台,为持卡人推出“平安守护”信用卡账务特别免偿保障计划,希望让持卡人用卡更加安心。未来,该行还将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该保障,彰显出“平安”的品牌价值。

相关资料:平安信用卡 “平安守护”信用卡账务特别免偿保障计划

保险服务对象

本计划以平安银行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统一向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保险;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持有人作为被保险人,可凭个人的意愿加入,保障保额为被保险人名下平安银行信用卡账户未清偿的账务金额,平安银行每月按照保障保额的一定比例向计划参与者代收保费。

投保方式

1. 申办平安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只要在申请表上“保险服务申请”栏位勾选“申请加入本计划”并签字确认,即可独享国内领先的“平安守护”信用卡账务特别免偿保障;

2. 已持有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只要登录信用卡网上银行后,在“我的设定”菜单下选择“信用保障计划”,点击“申请”并勾选“同意”并确认,即可独享国内领先的“平安守护”信用卡账务特别免偿保障。

保险期间

本保险自新卡核发次日00:00时起生效,至客户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退出本计划的下期账单日24:00时止。

已持有平安银行信用卡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自客户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加入本计划的次日00:00时起生效,至客户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退出本计划的下期账单日24:00时止。

保险费

1. 每个账单日次日平安银行将按您本期账单应还款金额(账单日结算后所含的所有交易本金、年费、手续费、滞纳金、利息)以及分期产品剩余应付本金与固定费率(万分之四)的乘积(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作为本期保费,计入您的下一期未出账单。保费不足一元的按照1元收取,保费超过五元的按照5元收取。

2. 本期账单应还款金额以及分期产品剩余应付本金之和小于等于零时不收费。

3. 保费币种为人民币,当月您的外币保费将按照账单日当日银行公布牌价的卖出价进行折算,计入人民币账户。

4. 无论是否退出计划,已交纳保费概不退还。

5. 主卡持卡人未申请退出则自动续保,本计划将持续有效。

保险金额

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持有人加入本计划后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原因身故,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将截至其身故时的信用卡账户应还款金额(含所有交易本金、年费、手续费、滞纳金、利息以及分期产品剩余应付本金)的等额保险金赔付给平安银行,平安银行收到保险金后免除该持卡人的上述债务。

理赔流程:

被保险人家属致电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88-24-365

按照要求将理赔申请材料快递至信用卡事业部

保险公司核实出险情况并审核赔付

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给平安银行,平安银行进行冲账

相关理赔资料:

被保险人家属申请理赔时需要准备的证明包括:

1)意外事故证明(如果属于意外死亡情形)

2)门诊病历及相关治疗检查报告(如果事故中存在医院就诊情形)

3)出院小结(如果事故中存在住院情形)

4)死亡相关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材料

6)被保人身份证明

有关信用卡账务特别免偿保障计划服务条款未尽事宜,以《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条款》为准。